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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优抚对象抚恤金将推行社会化发放

作者:不详    文章来源:人民网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0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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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郑州10月10日专电(记者李丽静)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,河南省将从2008年1月起全面推行优抚对象抚恤金社会化发放。

  河南省民政厅和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,从2008年1月起,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将在全省范围普及。按照规定,各级民政、财政部门将通过银行、信用社、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,直接将优抚资金发放到户。

  河南省规定,县级民政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协调确定一家金融机构,统一为享受抚恤补助的每个优抚对象开设个人存款账户,代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。已经实行涉农资金“一卡(折)通”的优抚对象,将优抚资金纳入“一卡(折)通”发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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